韦应权——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文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2年6月8日 点击数: 作者:
韦应权:
你在南翔镇嘉年路128弄门口占用道路设摊经营一案。本机关已依法制作《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书号:沪(嘉)翔府催告字〔2021〕第050002号,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当事人。
现本机关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2年06月08日
附:沪(嘉)翔府催告字〔2021〕第05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