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权——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文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2年6月8日 点击数: 作者:

韦应权:

你在南翔镇嘉年路128弄门口占用道路设摊经营一案。本机关已依法制作《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文书号:沪(嘉)翔府催告字〔2021〕第050002号,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当事人。

现本机关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2年06月08日

 

附:沪(嘉)翔府催告字〔2021〕第05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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