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龙——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告
文章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0日 点击数: 作者: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文书送达公告
屯龙:
你涉嫌在南翔镇永乐村46号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本机关已依法制作《权利义务告知书》(沪嘉翔府告字〔2025〕第050034号,附后)。
因难以送达当事人。
现本机关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