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日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就本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小学阶段招生

㈠ 招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㈡ 登记时间

6月4日—6月19日,在本镇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集中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选择不得更改登记信息。

㈢ 登记方式

在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儿童,由各幼儿园负责对接家长进行网上信息登记,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发送给幼儿园教师,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线上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未入园以及在非本市就读幼儿园的儿童家长通过扫二维码(附件4)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写完成,并将户籍证明(户籍扉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儿童页)、房地产证(产证扉页、产权人页、房产用途页)、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拍照并打包后,发至南翔镇教委招生邮箱(网易邮箱:nxzjw2022@vip.163.com),如属于无备案类型儿童,由南翔镇教委将相关材料转至嘉定教育局落实信息登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

㈣ 材料认定

1.本市户籍儿童

人户一致儿童:户口簿户主为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下同),家长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

人户分离儿童:本市非本镇户籍儿童家长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应于2022年6月19日前办理,以下简称《回执》)。家长还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

本区非本镇户籍且准备在南翔镇就读的儿童,家长须持有南翔镇范围内的房地产证。

2.非本市户籍儿童

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儿童在本镇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近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家长还须提供: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家长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入学儿童应列入同住子女名单,否则该通知书不予认可。

港澳台儿童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外籍儿童须提供父母和儿童护照,以及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儿童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等佐证材料。

3.南翔镇从2020年起对上师大附属嘉定小学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㈤ 公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一网通办”(zwdt.sh.gov.cn)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详见各民办学校网站。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㈥ 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7月4日-7月10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家长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对。

材料审验时对于家长提供的“一网通办(zwdt.sh.gov.cn)”或 “随申办市民云”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效力使用。

7月25日-7月26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批验证。

㈦ 录取顺序及统筹办法

1.本市户籍儿童

按照本镇公示的招生区域,首先录取本镇户籍儿童,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本镇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统筹儿童入学,统筹顺序如下:

1)本区户籍儿童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

2)本市户籍儿童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

3)本镇公共户籍(含挂靠户籍)的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合同通知书;

4)本市外区户籍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本镇户籍儿童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以登记的居住地有效房地产证地址就近安排。

2.非本市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的儿童,再统筹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的儿童;港澳台及外籍儿童,优先安排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的儿童。

3.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本镇无住宅类房产证且父母居住证积分未达标,依照父母在本镇办理的居住证、在本市缴纳社保记录、在本镇房屋租赁时间等材料,依次排序进行统筹入学。

如家长不选择报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进行统筹入学。

凡是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优先统筹持本镇房地产证的儿童。如同一所学校招生名额无法满足同等条件的儿童入学时,按照房地产证登记日期先后排序,优先录取登记日期较早家庭的儿童,当条件并列时,再由产权人与入学儿童的关系排序。

㈧ 录取工作

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发放工作(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家长)。

各小学一律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阶段招生

㈠ 招生入学对象及材料

学生家长需在6月4日—6月15日向就读小学提出就读意向,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1.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下同)。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等相关材料进行登记,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及时更正。

2.在本镇就读五年级“人户分离”的学生,选择在居住地申请入学,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应在6月15日前办理),于6月4日—6月15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网上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以及户籍证明、房地产证、学生出生证等相关材料交学校线上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在本区其他街镇就读的学生,准备在本镇就读六年级,家长还须提供南翔镇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学生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的兄弟姐妹。

本镇户籍学生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

3.非本市户籍学生

在本镇就读五年级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如有在本镇就读意向,家长于6月4日—6月15日向就读小学提供父母和学生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学生出生证、父母婚姻证明、学生在本镇办理的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在本镇办理的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交学校线上登记。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㈡ 办理流程

1.现在本镇就读的五年级毕业生,家长在6月15日前完成信息核对、更正,按照本镇“小升初”的分配原则办理入学。

2.在外区就读五年级的本镇户籍和本市非本镇户籍的学生准备从外区到南翔镇就读六年级,家长需在6月15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3.在非本市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准备在本镇就读六年级的,于8月10日前,家长扫二维码(见附件5),获取《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进行填写,完成后将此表与户籍证明、房地产证等相关材料拍照后打包发到嘉定教育局网易邮箱:jdxsc2022@163.com,审核通过后,由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4.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外区就读五年级的学生,准备到南翔镇就读六年级,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父母一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或南翔镇房地产证,经审验通过后,再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5.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家长,于6月27日-6月29日登录“一网通办”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8月15日发放小升初入学录取通知书或电话短信告知家长。

㈢ 分配原则

1.南翔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南翔中学。

2.苏民学校小学部的学生(除被民办学校录取)升入苏民学校中学部。

3.古猗小学和上大附属嘉定留云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上大附属嘉定留云中学。

4.民办天宇小学和桃苑小学符合小升初条件且愿意在本镇就读的学生,按照南翔中学、苏民学校、上大附属嘉定留云中学招生余额由镇教委统筹安排。

㈣ 报名复验

7月10日,各初中学校对新生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第一批线上验证。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房地产证等相关材料,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还须提供《回执》证明。

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家长还须提供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7月30日前,各初中学校对新生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第二批线上验证。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录取通知发放(书面或电话通知)。

各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各初中学校应告知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87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镇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四、“校园开放日”活动及政策宣传

5月30日起,本镇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可以通过线上进行“校园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不得宣传与招生有关的内容。

6月1日,通过《南翔报》(电子版)、上海嘉定南翔频道( http://nanxiang.jiading.cn/  )、南翔公众微信平台,各学校网站、宣传栏,各村居电子屏等发布本实施方案,宣传招生政策,提高市民对2022年本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本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知晓率。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一网通办”网址: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嘉定教育局咨询电话:

39902051(小学入学咨询) 39902054(初中入学咨询)

39902063(民办入学咨询) 监督电话:39902066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南翔镇教委咨询电话:59121044 69975606

南翔镇教委地址:古猗园路737号B楼招收登记处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双休日除外)



附件:1.2022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与区域

          2. 2022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与区域

          3. 2022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5. 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南翔镇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2022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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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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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2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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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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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上海市中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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