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书送达公告(决定书)
文章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日 点击数: 作者: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文书送达公告(2022年0001号)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文书送达公告

韦应权:

你于2021年12月08日23时00分,在南翔镇嘉年路128弄门口占用道路设摊经营一案。本机关已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普2111050288号,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当事人。

现本机关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2年03月01日

 附:(普21110502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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