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6日 点击数: 作者: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本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小学阶段招生

㈠  招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㈡  信息登记时间和要求

2021年4月8日—4月23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集中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中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验证的重要依据。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一旦选择不得更改登记信息。

㈢  信息登记地点

在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马荣幼儿园、民办翔华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在本镇其他民办幼儿园和在外省市就读幼儿园且准备在本镇就读一年级的儿童家长,在南翔镇教委报名登记处登记入学信息。

凡在本市其他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指定的登记报名点登记。

㈣  材料认定

1、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或动迁协议(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下同),家长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父母婚姻证明等;本市非本镇户籍儿童家长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应于2021年4月23日前办理,以下简称《回执》)。

本区人户分离儿童准备在本镇就读的家长须提供南翔镇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本镇户籍儿童在本镇就读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2、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或租赁房备案通知书和儿童本人在本镇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近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家长还须提供: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父母婚姻证明等;家长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入学儿童应列入同住子女名单,否则该通知书不予认可。

3、港澳台、外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居住证)、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或租赁房备案通知书、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父母婚姻证明和外籍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或工作签证等。台湾户籍儿童须提供区级以上台胞证明。

4、南翔镇从2020年起对上师大附属嘉定小学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从2021年起逐年过渡到位。从2021年起,申请入该校的儿童家长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将与2020年入该校时登记的房产证地址进行比对。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材料审验时对于家长提供的“一网通办(zwdt.sh.gov.cn)”或 “随申办市民云”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具有同等效力使用。

㈤  公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公办小学(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或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选择。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民办学校招生详见各民办学校网站。

㈥  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时间为5月15日;第二批公办小学验证时间为5月30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批验证。

验证时家长持网上入学登记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到短信提示的小学进行现场材料验证。各校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居住证,社保证明等有关证件,通过居住证读卡器或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㈦  分配顺序及统筹办法

1、本市户籍儿童,按照本镇公示的招生区域,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镇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顺序如下:

1)本区户籍儿童且持有房地产证;

2)本市户籍儿童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

3)本镇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4) 本市外区户籍儿童,在本镇持有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本镇户籍儿童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以登记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地址就近安排。

2、外省市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且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的儿童,再统筹安排家长持积分达标通知书,有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的儿童;

3、港澳台及外籍儿童,优先安排在本镇持有房地产证的儿童;

4、其他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儿童;

凡是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优先统筹持本镇房地产证的儿童。

如一所学校招生名额无法满足同等条件的儿童入学时,按照房地产证登记日期先后排序,优先录取房产证登记日期较早家庭的儿童。

㈧  录取工作

2021年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学生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发放工作(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家长)。

各小学一律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招生

㈠  招生入学对象及材料

1、人户一致学生

在本镇就读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4月13日前,携带户口簿、房地产证等材料到就读的小学进行信息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以后不能更改信息。

2、申请人户分离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居住地申请入学,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应在4月13日前办理),于4月13日前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网上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在本区其他街镇就读的学生,准备在本镇就读六年级,家长还须提供南翔镇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

本镇户籍学生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按本镇中小学对口学校分配入学。

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3、外省市户籍学生

家长须提供父母一方和学生的户籍证明、南翔镇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学生本人在本镇办理的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父母婚姻证明等材料。

㈡  办理流程

1、现在本镇就读的五年级毕业生,家长在4月13日前完成信息核对、更正,按照本镇“小升初”的分配原则办理入学;

2、在外区就读五年级的本镇户籍和本市非本镇户籍的学生准备从外区到南翔镇就读六年级,家长需在4月13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嘉定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3、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学生,准备在本镇就读六年级的,家长持相关材料于6月15日前,到嘉定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由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4、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外区就读五年级的学生,准备到南翔镇就读六年级,家长需在4月13日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应于6月15日前持积分达标通知书或南翔镇房地产证,到嘉定区教育局信息登记,由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再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8月10日为办理小升初入学截止日。

㈢  分配原则

1、南翔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南翔中学;

2、苏民学校小学部的学生(除被民办学校录取)升入苏民学校中学部;

3、古猗小学(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升入留云中学;

其他(外街镇、外区、外省市等)符合条件进入南翔镇就读六年级的学生,经教育局审核后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

4、民办天宇小学和桃苑小学符合小升初条件且愿意在本镇就读的学生,如果在本镇无产权房的学生,按照南翔中学、苏民学校、留云中学招生余额由南翔镇教委统筹安排。

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初中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

㈣  回户籍(居住)地入学

目前在南翔镇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户籍非本镇(或居住地非本镇),可选择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嘉定区教育局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在本镇就读。须于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㈤  报名复验

5月23日,各初中学校对新生进行材料复验。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还须提供《回执》等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家长还须提供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学籍证明。

8月15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录取通知发放(书面或电话通知)。

各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各初中学校应告知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校园开放日”活动及政策宣传

3月20日起,本镇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可以通过线上进行“校园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不得宣传与招生有关的内容。

3月26日,通过《南翔报》、上海嘉定南翔频道(www.jiading.gov.cn/nanxiang)、南翔公众微信平台,各学校网站、宣传栏,各村居电子屏等发布本实施细则,宣传招生政策,提高市民对2021年本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本镇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知晓率。

四、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https://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39902051  39902054(小学入学)

     39902055(初中入学)

         39902063(民办入学)

     39902054(入学信息登记)

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南翔镇教委地址:古猗园路737号B楼

南翔镇教委咨询电话:59121044、69975606

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30(双休日除外)

 

南翔镇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与区域

招生学校

招生区域

计划班级

备注

南翔小学

新翔社区、德华社区、虹翔社区、德园社区、白鹤社区、清猗社区、古猗园社区(走马塘河以北区域)

6

招生区域仅针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其他类型儿童均为统筹对象。

 

苏民学校

(小学部)

南华社区、云翔社区、东园社区、天恩社区、华丰社区、华猗社区、永乐村、红翔村、永丰村、新裕村、静华村、翔华社区(翔黄公路以北区域)、乐惠社区(筹)、惠平社区(筹)、嘉美社区(筹)

5

古猗小学

丰翔社区、芳林社区、瑞林社区、宝翔社区、曙光村、东翔社区(筹)

9

留云小学

隽翔社区、留云社区、嘉绣社区、翔北社区、浏翔村、新丰村

4

上师大

附属嘉定小学

永翔社区、银翔社区、金通社区、劳动街社区、翔华社区(翔黄公路以南区域)、古猗园社区(走马塘河以南区域)、翔源社区(筹)

8

 

 

 

 

2021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与区域

招生学校

招生区域

计划班级

备注

南翔中学

招收南翔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7

根据学额另招本镇部分随迁子女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毕业生及统筹学生。

苏民学校

(中学部)

招收苏民学校五年级毕业生

6

留云中学

招收古猗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8

 

 

2021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3月26日

公布本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4月2日-13日

1.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8日- 23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学生照片。

4月23日

小学入学信息集中登记截止日。

4月26日-30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5月15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3日

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

5月30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月底

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

1.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书面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