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04000-2020-026 | 发布机构: | 南翔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07日 | 文 号: | 嘉翔府﹝2020﹞3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2020﹞30号关于印发《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分减联办《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 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推进属地责任落实,促进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导检查对象和内容
1.南翔镇辖区范围内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垃圾分类达标(示范)创建情况(其中,村民组参照居住区标准执行)。
2.其他督查对象(根据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增加)。
二、督导检查标准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附件1);
单位(非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附件2);
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评分细则(附件3);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问卷(附件4);
其他标准(根据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增加)。
三、督导检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督导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翻阅台账、现场问卷。
五、督导检查安排
(一)攻坚检查
攻坚组要每月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并形成报告通报镇领导小组、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
(二)“回头”复查
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单位要建立复查组,根据《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责任分工表》(附件5),结合攻坚组的检查结果,每月对管理对象、包干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和跟进指导,对有反复出现相关问题的单位,要下发书面督办意见书,并形成报告通报镇领导小组。
(三)专项督查
镇纪委要成立督查组,根据检查和复查情况,对各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形成报告通报镇领导小组。
六、整改要求
(一)攻坚检查
各单位要于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反馈于攻坚组;在“一网统管”平台启用后,按照“2小时内到场处置,2天内予以反馈”的要求落实整改。
(二)“回头”复查
各单位要依托垃圾分类评价机制,形成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长效管理措施,于2日内反馈于复查组。
(三)专项督查
各单位要将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2日内反馈于督查组。
七、责任追究
对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开展问责,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1.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2.单位(非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3.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评分细则
4.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问卷
5.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责任分工表
嘉翔府〔2020〕30号(关于印发《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单位(非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