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1304000-2020-026 发布机构: 南翔镇
生效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文 号: 嘉翔府﹝2020﹞3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2020﹞30号

关于印发《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现将《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分减联办《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 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推进属地责任落实,促进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本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导检查对象和内容

1.南翔镇辖区范围内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垃圾分类达标(示范)创建情况(其中,村民组参照居住区标准执行)。

2.其他督查对象(根据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增加)。

二、督导检查标准

  1.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附件1);

  2. 单位(非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附件2);

  3. 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评分细则(附件3);

  4.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问卷(附件4);

  5. 其他标准(根据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增加)。

    三、督导检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督导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翻阅台账、现场问卷。

    五、督导检查安排

    (一)攻坚检查

    攻坚组要每月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并形成报告通报镇领导小组、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

    (二)“回头”复查

    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单位要建立复查组,根据《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责任分工表》(附件5),结合攻坚组的检查结果,每月对管理对象、包干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和跟进指导,对有反复出现相关问题的单位,要下发书面督办意见书,并形成报告通报镇领导小组。

    (三)专项督查

    镇纪委要成立督查组,根据检查和复查情况,对各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形成报告通报镇领导小组。

    六、整改要求

    (一)攻坚检查

    各单位要于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反馈于攻坚组;在“一网统管”平台启用后,按照“2小时内到场处置,2天内予以反馈”的要求落实整改。

    (二)“回头”复查

    各单位要依托垃圾分类评价机制,形成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长效管理措施,于2日内反馈于复查组。

    (三)专项督查

    各单位要将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2日内反馈于督查组。

    七、责任追究

    对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开展问责,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1.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2.单位(非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3.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评分细则

              4.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问卷

              5.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责任分工表

 

嘉翔府〔2020〕30号(关于印发《南翔镇2020年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docx

附件2:单位(非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docx

附件3: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评分细则.docx

附件4: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问卷.docx

附件5: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责任分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