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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7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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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沪宜公路8号,邮编:201802,电话:59176610。     

    2021年,南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府2021﹞18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翔镇积极向社会进行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12月底,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制发总数为21件,主动公开数为21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各类财政信息44条;公开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2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4政务公开指南1条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政府机构设置中的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工作分工等政府信息政府发文电子版均上传至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备案,每月及时将公开信息送达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清河路馆、裕民南路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公开工作除覆盖政府网站外也积极通过《南翔报》、微信公众号“人在南翔”、抖音号“人在南翔”等镇级自身媒体来拓宽公开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南翔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21件,其中20件网络申请件,1件为信函申请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9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9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 件;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申请人撤诉;未发生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5月制定并印发《2021年南翔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嘉翔府发﹝2021﹞18号)和《南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嘉翔府发﹝2021﹞19号),明确2021年政务工作要点、机构职能、公开主体和范围等相关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均按照程序要求逐级审批,全部保密审查程序完成之后,再进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和相关移交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上海嘉定”、“南翔频道”门户网站为核心,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此外加强利用人在南翔微信公众号、人在南翔”抖音等新兴媒体,满足不同人群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时效性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公开审查,健全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按区级考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培训指导及责任追究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政策解读存在形式单一的现象;四是依申请公开回复沟通不够到位。我们会检视问题、主动作为,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二是细化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南翔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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