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南翔镇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9176610。
2020年,南翔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全面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府发【2020】23号)要求,紧扣南翔发展主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政务公开工作更为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翔镇积极向社会进行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全年进行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全部自完成、形成或者更新、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嘉定”、“南翔频道”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进行公开及目录备案。公开工作除覆盖政府网站外,通知公告等事务资讯也积极通过《南翔报》、微信公众号“人在南翔”、抖音号“人在南翔”等镇级自身媒体来拓宽公开范围。
1、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南翔镇主动公开涉及安全生产、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环境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制发总数为44件,主动公开数为38件。
2、细化财政预决算、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2020年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各类财政信息118条。
3、积极回应关切,推进便民信息公开。2020年南翔镇公开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5条,政务公开指南1条,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政府机构设置中的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工作分工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南翔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5件,都为网络申请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 1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 1 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 件;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审结;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0年年初制定并印发《2020年南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机构职能、分管负责领导及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内容。对照区府办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由镇党委副书记直接分管、亲自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由单位保密部门(办公室)、法制部门(司法所)组成政务公开联席审查小组,在工作中加强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阅、听取汇报、督查、指导,重点规范和加强了公开政府信息移交工作和文件公开前的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强化统计上报。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文件目录,每月及时将公开信息送达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清河路馆、裕民南路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季度上报《政务公开相关数据累计表》,并及时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度情况录入上海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3、强化保密意识。我镇不断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和渠道。每月底填写当月政府信息的备案登记表,在拟主动公开信息公开之前,分别交由单位保密部门和法制部门进行主动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就相关意见填写《嘉定区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审查表》,相关负责人需要签字。之后,再交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查和意见签署。全部保密审查程序完成之后,再进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和相关移交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上海嘉定”、“南翔频道”门户网站为核心,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
2、重视“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对新平台上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等信息进行录入更新,对于平台上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文件,本单位在规定答复日及时进行答复,对于收到的信函类依申请公开文件,本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平台。
3、探索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在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上传至镇门户网站及“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同步公开用的同时,利用“人在南翔”微信公众号、“人在南翔”抖音等新兴媒体,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时效性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1、以每次向区级公共查阅点移交公开公文材料为时间节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就是否及时、完整、规范报送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2、在抓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做好了对各部门信息送交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3、加强公开审查,健全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所有公开内容由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
4、根据2020年第三方测评主动公开结果报告,针对结果报告中提及的问题一一对应整改,不断优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同时,镇纪委监察部门作为监督监察机构,落实相关职责,保障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5 | 6137495.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相比2019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有待挖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性有待加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运用还不够紧密。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及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严格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制度有效运作,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强化培训指导,规范工作队伍业务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能力,除了每年参加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班外,要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学习法律法规,交流日常工作,加强横向与纵向对标,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落实,进一步加强与信访、联勤、宣传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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