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04000-2017-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年01月09日 | 文 号: | 嘉翔府﹝2017﹞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2017﹞3号关于开展2017年南翔镇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
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卫生事业。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度南翔镇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我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现就做好2017年我镇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指标
(一)全镇指标
2017年我镇无偿献血指标为78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包括镇教委献血变更交接的47人份。(指标分配请见附件1)
(二)分配依据
各村(社区)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进行分配;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进行分配。
(三)选送比例
为确保完成献血任务,建议各单位体检人数按分配指标数的1:1.5比例进行选送。
二、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是目前解决医疗用血的根本途径。镇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中。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组织落实、现场保障、关怀关爱等多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职责,强化协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我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将对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组织者给予表彰。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献血光荣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全面宣传,鼓励自愿”。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科学献血知识,不断增强公民的无偿献血和光荣献血意识,积极营造精神关爱和社会尊重的无偿献血氛围。同时,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通过动态管理确保队伍的健康、稳定和持久。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为群众树立榜样。2017年,力争在人群相对密集区域开展1次流动采血。
(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献血任务完成
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配合区采供血机构和镇献血办查验身份证明材料,凡证件不符合者,一律不予采血。同时,要充分认识“血贩子”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严厉打击“血头”、“血霸”的违法活动,制止冒名顶替,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共同维持正常的献血秩序,保证献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三、献血对象
凡居住或工作在南翔镇内人员(含来沪务工人员),女性体重在45公斤以上、男性体重在55公斤以上,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居民,均为无偿献血对象(怀孕期、哺乳期妇女不宜参加)。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献血者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四、具体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13日)
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全镇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大会。各单位要在大会召开后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好献血工作负责人,并做好前期献血人员的报名、登记工作。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南翔镇基层单位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2)和《南翔镇无偿献血报名表》(附件3)一并上交或传真至镇政府315办公室,并请复印留存花名册以便核对。请各献血负责人提前指导献血人员填写好献血登记表(包括个人信息、个人健康信息征询、献血者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二)组织落实阶段(2017年2月14日——2017年4月30日)
第一批体检和采血: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
第二批体检和采血: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第三批体检和采血:2017年2月22日(星期四)
第四批体检和采血:长园电子和南亚公司(时间另行通知)
采血地点:南翔镇银翔路1125号红翔村民委员会内
五、相关说明
1、本次献血采用“一次法”采血方法,即体检与献血一次完成,请各单位务必对选送的献血对象先行严格把关。
2、献血当日,各单位必须出示花名册。本市居民必须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来沪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居住证;外籍人员必须出示:护照。
3、献血指标不再进行调剂,请各单位、各村居务必积极发动职工和辖区内居民参加无偿献血。
4、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单位,其职工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血液管理机构交纳用血互助金。
5、镇献血办设在南翔镇政府社会事业发展办(沪宜公路8号315办公室)。联系人:陈加林 联系电话:59176616 传真:59176622。
附件:1. 南翔镇公民无偿献血指标安排表.xls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