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04000-2016-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年03月08日 | 文 号: | 嘉翔府﹝2016﹞2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2016﹞24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南翔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工作,现结合2016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重点工作的推进,继续在全镇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实现“创新南翔、品质南翔、智慧南翔、幸福南翔、人文南翔”五个南翔的新目标,坚持条块结合,管建并举,以管为主,充分发挥属地化管理主体作用,有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确保我镇市容环境面貌再提升,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评范围
考评范围为我镇区域内8个村、26个社区(含社区筹建组)、工业区、新翔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和老街公司。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台账考评和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实效考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实效考评分为例行检查(每月的日常巡查)、季度考核和专项检查三个方面,其中:例行检查、主要包括道路市容、公共场所、水域、道路保洁、居住区、公共厕所、渣土管理和清洗场站等8项内容;季度考核和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中小道路、省际通道、公共厕所、道路门责、垃圾清运、居住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保障等内容。同时,根据因地制宜原则,分别设定农村、社区市容环境实效考核标准。
四、考评方式
考核分值采取百分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台帐考评部分占20%,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实效检查考评部分占80%(其中:例行检查考评部分占30%,季度考核和专项检查考评部分占50%)。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台账考评由镇社会事业发展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综合考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实效考评由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牵头实施,质监中心每月对村、社区全覆盖例行检查至少一次;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其中第一、三季度采取暗查方式,第二、四季度进行明查。专项检查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分期检查,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当季度的质量实效成绩。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情况每季通报一次。
附件:1. 南翔镇2016年度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台账考评标准.doc
2. 南翔镇2016年度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实效考评标准.doc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