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27000-2023-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年06月06日 | 文 号: | 嘉翔府发〔2023〕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发〔2023〕11号关于建立南翔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沪府办规〔2021〕12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翔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 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晓亮 副镇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凤腊宝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负责工作
朱嘉利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负责工作
李 军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联合党支部
书记、主任
李 军 南翔派出所所长
何从娟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大宇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作
张金明 沪翔水厂党支部副书记、厂长
陈林芳 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季琪昕 党政办公室主任
金静波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工作
周 明 党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孟忠华 财政所所长
倪海宏 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社区管理工作
唐 频 司法所所长
鲍陆虎 信访办公室负责工作
谭 清 供电营业站站长
南翔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翔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朱嘉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南翔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自然替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嘉翔府发〔2023〕11号(关于建立南翔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