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04000-2023-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文 号: | 嘉翔府发〔2023〕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发〔2023〕9号2023年南翔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打好上海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以“提升标准、提升品质、提升能级”为重点,切实发挥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条例》施行四周年,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推进精细化、常态化、智能化管理,全面优化全程分类体系,着力展示“新时尚”面貌,推进减量化和资源化。
二、工作目标
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稳步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镇干垃圾日均控制量区间为128-146吨;湿垃圾日均控制量区间为92-109吨,湿垃圾分散设施日均处理量高于4吨;可回收物日均量高于54吨,其中主体企业日均回收量高于30吨。
(一)巩固提升分类实效
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居住区生活垃圾房标准化改造7个,农村不规范生活垃圾房改造1个,可回收物服务点标准更新升级118个,可回收物中转站标准改造升级1个,建设精品示范居住区(村)1个,全区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二)优化全程分类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强化作业扰民治理,提高清运作业水平;全面落实转运、处置设施分类品质智能监控,做好“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
(三)提高资源利用能级
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高中转站运营管理水平,完善可回收体系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居民开展资源回收利用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着力促进源头减量。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举措,促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树亮点提品质,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1.迭代升级源头分类面貌。持续优化“一小区一方案”,发挥居民区党建引领作用及居民协商共治,持续推进定时定点监督与节假日延时投放模式,进一步巩固分类成效。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等地方性标准,推动一批老旧破损、功能不健全的生活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示范性垃圾箱房,提升改造一批居住区装修、大件垃圾投放点位,按照社区垃圾分类“五精”标准,促进各社区自主打造一批垃圾分类2.0版精品示范居住区。(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党群办、镇管社区办、房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深化小包垃圾治理,创新治理方式,提高“随手拍”小程序应用实效,拓展监督形式,健全黑榜公示制度和重点督导机制。(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房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平台作用,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和推广,优化闭环管理流程。(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2.提升公共场所分类质量。按照“行业牵头、属地推进、单位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切实提升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商场、饭店、商务办公楼宇、工厂、交通枢纽、沿街商铺等各类区域流动人群分类意愿和实效,丰富宣传告知形式,加强人员培训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及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创建一批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拓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试点效果。(牵头单位:镇办公室、经发中心、规保办、社会事业办、教委、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单位)完善沿街商铺分类收集模式,以“联动执法+社会自治”为抓手,优化上门收集和废物箱清运频次,结合“美丽街区”建设,强化沿街商铺、道路废物箱等周边落地垃圾治理,营造良好公共卫生环境。(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单位)
3.开展垃圾分类拔点整治。重点围绕居住区、农村、单位三类场所的设施配置、宣传氛围、分类实效、投放环境、长效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拔点攻坚专项整治。通过锁定清单、落实各级领导包干督办等方式攻克困难,切实补好补齐垃圾分类短板问题,杜绝新问题的出现,防止老问题复发,促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推动南翔镇生活垃圾分类上新台阶。(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经发中心、房管所、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4.优化农村分类投放模式。改造提升农村地区老旧破损、不具备污水收集功能的垃圾箱房。全面整治农村公共区域临时性生活垃圾堆点和习惯性倾倒点,坚决取缔露天型生活垃圾存放池。建立镇每月、村每周巡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生活垃圾应收尽收,防止生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杂堆放等高频问题返潮。积极探索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模式,试点开展户前撤桶、村民自主定时定点投放,加强外来租户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建立村级保洁员考核奖惩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督导。提升农村地区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村民感知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农业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二)锻长板塑优势,深化完善分类长效机制
1.压实物业法定管理责任。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优化监管机制。健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事件处置机制,进一步细化事件发现和处置工作流程,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响应度。“针对四不足”服务(定时定点人性化不足、换桶清运及时性不足、分类容器投放比例不足、点位环境整洁度不足),按照“一小区一方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社区治理实效。(牵头单位:房管所;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2.增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社区执法监督力度,针对市民“三不”行为(不履行分类义务、不按定时定点投放、湿垃圾不主动破袋)和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容器规范设置、分类驳运等行为,加强管执联动和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能。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小区视频监控、智能垃圾箱房等技术手段,智能发现、及时提醒、依法查处居民混投乱扔垃圾行为。运用街面视频监控、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沿街商户乱扔垃圾、乱堆放垃圾等行为。积极探索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率。(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3.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紧扣《条例》实施四周年、“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讲话五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七进”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全面纳入学校思政教育总体框架,将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实践纳入劳动教育学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精品课进课堂”建设,形成育人长效机制。遴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以节能宣传周、环境日等为抓手,开展示范点案例宣传活动。开展垃圾分类“随手拍、随手改”志愿服务百日行动,选树一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优秀典型。进一步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等平台作用,加强对窗口区域、公共场所、流动人员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牵头单位:党群办(宣传);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各单位)
(三)出实招见实效,规范提高分类收运服务
1.强化生态环境整治。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针对中央及本市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处置全过程污染检查和治理。加强清运车辆、环卫车辆冲洗点的街镇检查、公司自查,确保生活垃圾残液、各类冲洗废水规范处置。严格控制干垃圾进场量和进场品质,规范装修垃圾残渣、陈年垃圾、整治残渣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流程管理,对于按要求落实整治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源头分类的,开通专项收运处置通道,落实专项分类处置。(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环保办;责任单位:新翔公司、各属地责任单位)
2.落实精细化作业。切实改善作业服务形象,优化车容车貌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一手清”、“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等工作要求,完善收运单位服务质量评议机制,规范收运作业。巩固环卫作业扰民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加强重点案件督办、高频同类投诉专项办等措施,落实各项整治举措,提升环卫作业市民满意度。推动装备能力升级,持续推进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有序更新淘汰老旧环卫车辆,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和配套充电设施,积极改良各类压缩设备、作业机具、车辆装备等。(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新翔公司、各属地责任单位)
3.加快数字化监管应用。推进区镇两级“一网统管”平台衔接,强化对生活垃圾收运处作业智能监管。鼓励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在中转点位、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上按照智能感知设备,探索推进末端处置设施湿垃圾品质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新翔公司、各属地责任单位)依托智能监管设备,提升生活垃圾溯源水平,实现湿垃圾数量和品质的全链条自动化、智能化数据采集和闭环管理。针对“餐厨废弃油脂非法流出、服务区域外作业、产生单位拒不交油”等突出问题,建立系统自动报警功能,严控餐厨废弃油脂流量流向。(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4.发挥分散设施运行效能。分类分级推进湿垃圾分散设施管理,继续开展湿垃圾分散设施抽样跟踪评估,重点抽查污水、臭气、噪音环保达标情况,有序关停运行成本高、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化程度低的湿垃圾分散处置设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技术成熟、环保达标的分散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巩固一批工艺可靠、运行稳定、具有科普意义的分散设备。(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突破资源化利用瓶颈
1.深化回收行业规范管理。落实市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及举一反三,督促主体企业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推进可回收物中转站回收资质及环保手续办理,实现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夯实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制度,以“便民、高效”为重点,逐步培育建立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场站规范、服务全面的运作模式,引导主体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转变。建立中转站“一点一档”管理制度,动态更新中转站迁建、规模调整、企业变更、末端流向、处罚整改等情况。(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主体企业)
2.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对服务点、中转站运营管理投入,对照《沪尚回收视觉识别手册》推进服务点、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鼓励开展示范型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创建,打造形象更醒目、服务更精细、体系更稳固、主体更规范、管理更智慧的可回收物体系,保障行业长期稳定发展。持续推进可回收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督促涉及跨省转移的主体企业办理可回收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经发中心、规保办;责任单位:主体企业、各属地责任单位)
3.推动主体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主体企业信息化监管,建立可回收物回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各环节流向清晰,数据可追溯。(牵头单位:经发中心;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主体企业)提升回收服务便捷度,以每周定时定点回收、一定数量上门有价回收、定点预约回收等方式,规范主体企业在居民区的可回收物服务行为,打通两网融合居民端“最后一百米”,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服务点网络。(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经发中心;责任单位:主体企业、各属地责任单位)
(五)积小步为大步,不断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尚”市民修身系列专项活动,积极倡导“文明餐饮”理念,弘扬文明新风,培育文明新貌。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将“餐饮节约”“垃圾分类”等学生行为规范,纳入大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学校评比和“文明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测评指标体系。发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主体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倡导“文明餐饮”理念,凝聚全社会形成“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文明共识。(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党群办(宣传)、经发中心、镇办公室、教委)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业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督。鼓励发展线上线下多类型的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奢侈品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无废细胞创建等活动,鼓励源头减量纳入各类示范评比和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创建,继续组织开展城区文明进步指数等市级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牵头单位:党群办(宣传)、经发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联动。齐抓共管,提升合力,全面发挥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深成员单位横向协作,优化上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瓶颈性问题和反复性问题,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强督办,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各部门、单位垃圾分类职责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对照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运行、考核、激励等具体配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标对表推进落实,按月统计通报。(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责任单位:镇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完善长效常态,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工作,围绕短板问题和管理趋势,加大检查通报力度,以评促改,持续将考评结果纳入各街镇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区级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应用“城管通”“政务微信”等手机工作终端,强化专业督察、第三方巡检与社会监督等多方参与,落实周抽查、月覆盖,实行前端分类实效常态化管理,形成发现、移送、处置工作闭环。(牵头单位:文明办、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经发中心、规保办、教委、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房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三)加大资金保障,加快政策落地。强化各级资金配套,加强对投放点改造、收集运输装备更新、可回收物体系标准化升级等资金支持。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政策及分配办法,以“突出重点、绩效优先”为导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持续保障源头分类、转运设备、宣传引导等方面财政投入。(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配合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各属地责任单位)
附件:1.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任务清单
2.2023年南翔镇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指标分解表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迭代升级源头分类面貌 | 持续优化“一小区一方案”,发挥居民区党建引领作用及居民协商共治,持续推进定时定点监督与节假日延时投放模式,进一步巩固分类成效。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等地方性标准,推动一批老旧破损、功能不健全的生活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示范性垃圾箱房,提升改造一批居住区装修、大件垃圾投放点位,按照社区垃圾分类“五精”标准,促进各社区自主打造一批垃圾分类2.0版精品示范居住区。 | 社会事业办 | 党群办、镇管社区办、房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2 | 深化小包垃圾治理,创新治理方式,提高“随手拍”小程序应用实效,拓展监督形式,健全黑榜公示制度和重点督导机制。 | 社会事业办 | 房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
3 | 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平台作用,深化垃圾分类智能场景应用和推广,优化闭环管理流程。 | 社会事业办 | /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
4 | 提升公共场所分类质量 | 按照“行业牵头、属地推进、单位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切实提升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商场、饭店、商务办公楼宇、工厂、交通枢纽、沿街商铺等各类区域流动人群分类意愿和实效,丰富宣传告知形式,加强人员培训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及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创建一批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示范区域,拓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试点效果。 | 镇办公室、经发中心、规保办、社会事业办、教委、市场监管所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各单位 |
5 | 提升公共场所分类质量 | 完善沿街商铺分类收集模式,以“联动执法+社会自治”为抓手,优化上门收集和废物箱清运频次,结合“美丽街区”建设,强化沿街商铺、道路废物箱等周边落地垃圾治理,营造良好公共卫生环境。 | 社会事业办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各单位 |
6 | 开展垃圾分类拔点整治 | 重点围绕居住区、农村、单位三类场所的设施配置、宣传氛围、分类实效、投放环境、长效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拔点攻坚专项整治。通过锁定清单、落实各级领导包干督办等方式攻克困难,切实补好补齐垃圾分类短板问题,杜绝新问题的出现,防止老问题复发,促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推动南翔镇生活垃圾分类上新台阶。 | 社会事业办、经发中心、房管所、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 /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7 | 优化农村分类投放模式 | 改造提升农村地区老旧破损、不具备污水收集功能的垃圾箱房。全面整治农村公共区域临时性生活垃圾堆点和习惯性倾倒点,坚决取缔露天型生活垃圾存放池。建立镇每月、村每周巡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生活垃圾应收尽收,防止生活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杂堆放等高频问题返潮。积极探索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模式,试点开展户前撤桶、村民自主定时定点投放,加强外来租户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建立村级保洁员考核奖惩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督导。提升农村地区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村民感知度和满意度。 | 社会事业办 | 农业中心 | 各村 |
8 | 压实物业法定管理责任 | 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优化监管机制。健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事件处置机制,进一步细化事件发现和处置工作流程,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响应度。“针对四不足”服务(定时定点人性化不足、换桶清运及时性不足、分类容器投放比例不足、点位环境整洁度不足),按照“一小区一方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社区治理实效。 | 房管所 | /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9 | 增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 加大社区执法监督力度,针对市民“三不”行为(不履行分类义务、不按定时定点投放、湿垃圾不主动破袋)和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容器规范设置、分类驳运等行为,加强管执联动和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能。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小区视频监控、智能垃圾箱房等技术手段,智能发现、及时提醒、依法查处居民混投乱扔垃圾行为。运用街面视频监控、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沿街商户乱扔垃圾、乱堆放垃圾等行为。 积极探索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率。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10 | 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 紧扣《条例》实施四周年、“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讲话五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七进”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全面纳入学校思政教育总体框架,将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实践纳入劳动教育学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精品课进课堂”建设,形成育人长效机制。遴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以节能宣传周、环境日等为抓手,开展示范点案例宣传活动。开展垃圾分类“随手拍、随手改”志愿服务百日行动,选树一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优秀典型。进一步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等平台作用,加强对窗口区域、公共场所、流动人员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 | 党群办(宣传) | 社会事业办 | 各单位 |
11 | 强化生态环境整治 | 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针对中央及本市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片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处置全过程污染检查和治理。加强清运车辆、环卫车辆冲洗点的街镇检查、公司自查,确保生活垃圾残液、各类冲洗废水规范处置。严格控制干垃圾进场量和进场品质,规范装修垃圾残渣、陈年垃圾、整治残渣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流程管理,对于按要求落实整治垃圾、装修垃圾分拣残渣源头分类的,开通专项收运处置通道,落实专项分类处置。 | 社会事业办 | 环保办 | 新翔公司、各属地责任单位 |
12 | 落实精细化作业 | 切实改善作业服务形象,优化车容车貌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一手清”、“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等工作要求,完善收运单位服务质量评议机制,规范收运作业。巩固环卫作业扰民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加强重点案件督办、高频同类投诉专项办等措施,落实各项整治举措,提升环卫作业市民满意度。推动装备能力升级,持续推进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有序更新淘汰老旧环卫车辆,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和配套充电设施,积极改良各类压缩设备、作业机具、车辆装备等。 | 社会事业办 | / | 新翔公司、各属地责任单位 |
13 | 加快数字化监管应用 | 推进区镇两级“一网统管”平台衔接,强化对生活垃圾收运处作业智能监管。鼓励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在中转点位、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上按照智能感知设备,探索推进末端处置设施湿垃圾品质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工作。 | 社会事业办 | / | 新翔公司、各属地责任单位 |
14 | 依托智能监管设备,提升生活垃圾溯源水平,实现湿垃圾数量和品质的全链条自动化、智能化数据采集和闭环管理。针对“餐厨废弃油脂非法流出、服务区域外作业、产生单位拒不交油”等突出问题,建立系统自动报警功能,严控餐厨废弃油脂流量流向。 | 社会事业办 | 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 新翔公司、各属地责任单位 | |
15 | 发挥分散设施运行效能 | 分类分级推进湿垃圾分散设施管理,继续开展湿垃圾分散设施抽样跟踪评估,重点抽查污水、臭气、噪音环保达标情况,有序关停运行成本高、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化程度低的湿垃圾分散处置设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技术成熟、环保达标的分散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巩固一批工艺可靠、运行稳定、具有科普意义的分散设备。 | 社会事业办 | /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16 | 深化回收行业规范管理 | 落实市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及举一反三,督促主体企业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推进可回收物中转站回收资质及环保手续办理,实现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夯实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制度,以“便民、高效”为重点,逐步培育建立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场站规范、服务全面的运作模式,引导主体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转变。建立中转站“一点一档”管理制度,动态更新中转站迁建、规模调整、企业变更、末端流向、处罚整改等情况。 | 社会事业办 | / | 主体企业 |
17 | 完善回收利用体系 | 对照《沪尚回收视觉识别手册》推进服务点、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鼓励开展示范型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创建,打造形象更醒目、服务更精细、体系更稳固、主体更规范、管理更智慧的可回收物体系,保障行业长期稳定发展。持续推进可回收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督促涉及跨省转移的主体企业办理可回收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 | 社会事业办 | 经发中心、规保办 | |
18 | 推动主体企业高质量发展 | 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主体企业信息化监管,建立可回收物回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各环节流向清晰,数据可追溯。 | 经发中心 | 社会事业办 | 主体企业 |
19 | 提升回收服务便捷度,以每周定时定点回收、一定数量上门有价回收、定点预约回收等方式,规范主体企业在居民区的可回收物服务行为,打通两网融合居民端“最后一百米”,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服务点网络。 | 社会事业办 | 经发中心 | 主体企业、各属地责任单位 | |
20 | 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 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尚”市民修身系列专项活动,积极倡导“文明餐饮”理念,弘扬文明新风,培育文明新貌。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将“餐饮节约”“垃圾分类”等学生行为规范,纳入大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学校评比和“文明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测评指标体系。发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主体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倡导“文明餐饮”理念,凝聚全社会形成“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文明共识。 | 社会事业办 | 党群办(宣传)、经发中心、镇办公室、教委 | / |
21 |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 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业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督。鼓励发展线上线下多类型的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奢侈品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无废细胞创建等活动,鼓励源头减量纳入各类示范评比和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创建,继续组织开展城区文明进步指数等市级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测评体系。 | 党群办(宣传)、经发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 | 社会事业办 | 各单位 |
22 |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联动 | 齐抓共管,提升合力,全面发挥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深成员单位横向协作,优化上下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瓶颈性问题和反复性问题,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强督办,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各部门、单位垃圾分类职责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对照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运行、考核、激励等具体配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标对表推进落实,按月统计通报。 | 社会事业办 | / | 镇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3 | 完善长效常态,强化责任落实 | 持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工作,围绕短板问题和管理趋势,加大检查通报力度,以评促改,持续将考评结果纳入各街镇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区级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应用“城管通”“政务微信”等手机工作终端,强化专业督察、第三方巡检与社会监督等多方参与,落实周抽查、月覆盖,实行前端分类实效常态化管理,形成发现、移送、处置工作闭环。 | 文明办、社会事业办 | 经发中心、规保办、教委、农业中心、市场监管所、房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24 | 加大资金保障,加快政策落地 | 强化各级资金配套,加强对投放点改造、收集运输装备更新、可回收物体系标准化升级等资金支持。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政策及分配办法,以“突出重点、绩效优先”为导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持续保障源头分类、转运设备、宣传引导等方面财政投入。 | 社会事业办 | 财政所 | 各属地责任单位 |
附件2
2023年南翔镇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指标分解表 | ||||||
序号 | 社区/村 | 干垃圾控制区间量 | 湿垃圾控制区间量 | 可回收量 | ||
1 | 永乐村 | 26 | 30 | 10 | 13 | 422 |
2 | 永丰村 | 18 | 21 | 3 | 4 | 101 |
3 | 新裕村 | 48 | 55 | 9 | 12 | 293 |
4 | 静华村 | 1 | 1 | 1 | 1 | 6 |
5 | 红翔村 | 14 | 17 | 2 | 4 | 190 |
6 | 浏翔村 | 70 | 80 | 12 | 15 | 323 |
7 | 新丰村 | 78 | 90 | 10 | 12 | 577 |
8 | 曙光村 | 43 | 50 | 6 | 8 | 169 |
9 | 古猗园 | 74 | 85 | 23 | 28 | 327 |
10 | 德华 | 45 | 52 | 13 | 16 | 247 |
11 | 德园 | 61 | 70 | 13 | 16 | 266 |
12 | 云翔 | 70 | 80 | 17 | 21 | 247 |
13 | 白鹤 | 56 | 65 | 18 | 22 | 219 |
14 | 南华 | 70 | 80 | 15 | 19 | 261 |
15 | 虹翔 | 49 | 57 | 10 | 13 | 210 |
16 | 翔华 | 105 | 120 | 23 | 28 | 450 |
17 | 丰翔 | 78 | 90 | 14 | 17 | 362 |
18 | 银翔 | 122 | 140 | 21 | 25 | 424 |
19 | 宝翔 | 61 | 70 | 12 | 15 | 333 |
20 | 永翔 | 105 | 120 | 18 | 22 | 417 |
21 | 新翔 | 52 | 60 | 10 | 12 | 252 |
22 | 瑞林 | 65 | 75 | 11 | 14 | 347 |
23 | 翔北 | 61 | 70 | 15 | 18 | 167 |
24 | 东园 | 92 | 105 | 21 | 25 | 444 |
25 | 留云 | 113 | 130 | 15 | 18 | 368 |
26 | 天恩 | 78 | 90 | 9 | 12 | 356 |
27 | 隽翔 | 74 | 85 | 15 | 19 | 376 |
28 | 芳林 | 96 | 110 | 15 | 19 | 356 |
29 | 清猗 | 78 | 90 | 11 | 14 | 273 |
序号 | 社区/村 | 干垃圾控制区间量 | 湿垃圾控制区间量 | 可回收量 | ||
30 | 华丰 | 65 | 75 | 10 | 13 | 281 |
31 | 华猗 | 119 | 136 | 21 | 26 | 426 |
32 | 金通 | 92 | 105 | 20 | 24 | 369 |
33 | 劳动街 | 61 | 70 | 14 | 17 | 327 |
34 | 嘉绣 | 78 | 90 | 14 | 18 | 247 |
35 | 惠平(筹) | 61 | 70 | 11 | 14 | 314 |
36 | 翔源(筹) | 53 | 61 | 10 | 12 | 228 |
37 | 东翔(筹) | 87 | 100 | 13 | 16 | 240 |
38 | 乐惠(筹) | 74 | 85 | 9 | 12 | 170 |
39 | 嘉美(筹) | 70 | 80 | 5 | 7 | 116 |
40 | 云翔大居 | 158 | 180 | 16 | 21 | 500 |
备注:1.居住区生活垃圾房标准化改造符合《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并达到市区两级验收测评要求。
2.精品示范居住区(村)符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村)创建工作方案》,其中生活垃圾厢房、装修大件垃圾堆放点符合《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要求,并达到市区两级验收测评要求。
3.可回收物服务点及中转站更新升级应符合《可回收物体系改造提升标准细则》和《沪尚回收视觉识别手册》,并达到市区两级验收测评要求。
嘉翔府发〔2023〕9号(2023年南翔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