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1313000-2021-01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文 号: 嘉翔府发〔2021〕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发〔2021〕15号

关于印发《南翔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现将《南翔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南翔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方案

 

为全面落实《南翔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督导检查到位、问题发现整改到位,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共建共治共享小美南翔。

二、督查对象

全镇8个行政村。

三、督查内容

主要包括村容村貌提升、美丽田园建设、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水体环境质量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管护落实等7个督查项目。

四、督查机制

建立镇、村两级优化工作督查机制。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督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同时建立包村定期督查制度,负责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工作。各行政村确立一名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该项工作,同时明确村级工作联络员,负责本村人居环境优化的对接联络工作。

督查分月度、半年两部分。月度督查工作包括提升村容村貌、美丽田园建设以及垃圾治理三项督查内容,要求督查组每月(6月、11月除外)15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在完成当天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各村。半年督查工作包括所有7个督查项目,要求督查组在6月、11月的15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在完成当天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各村。

各村在收到镇督查组督查反馈后,于当月月底前将整改情况说明及时反馈镇督查组。

五、督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详细落实本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

2.创新方式,精心组织。采取定期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围绕我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灵活开展督查工作,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指出、整改,对部分难点问题召开会议专题解决,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3.认真落实,注重实效。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反馈整改情况。各村反馈的整改情况一般应包括整治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安排和相关意见建议等,其中应重点反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需要镇级协调解决的困难。反馈材料经各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盖章报送,对未及时报送的,视为未落实整改。

 

附件:1.南翔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工作分工表

      2.2021年南翔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表(月表)

   3.2021年南翔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表(半年表)                 


附件1:南翔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工作分工表.xlsx

附件2:2021年南翔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表(月表).docx

附件3:021年南翔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表(半年表).docx

嘉翔府发〔2021〕15号(关于印发《南翔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督查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