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05000-2020-034 | 发布机构: | 南翔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7月15日 | 文 号: | 嘉翔府发〔2020〕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发〔2020〕5号关于印发《2020年南翔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20年南翔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南翔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交通大整治成果,促进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做好2020 年平安南翔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全区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的伤亡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翔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陆晓明任组长,南翔派出所所长瞿健荣任副组长,镇党群办、镇综治办、镇安监所、镇教委、南翔派出所、南翔司法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守护办”) 由南翔派出所副所长朱任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守护行动相关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活动保障和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不断增强本镇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伤亡事故,并进一步降低相关事故致死率。2020年度力争推动本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5%、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三、职责分工
(一)镇综治办。负责组织各基层单位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将推进情况纳入平安建设专项工作考核内容。
(二)镇党群办。负责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将推进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内容,结合创城复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报道。
(三)镇教委。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以“小手牵大手”形式,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纳入德育教育内容。
(四)南翔派出所。负责“镇守护办”日常工作,协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做好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活动保障、情况汇总和行动开展情况考核等工作。
(五)南翔司法所。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六)镇安监所。负责将各单位“一盔一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内容。负责监督各大建筑工程公司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和引导。
(七)南翔市场监督所。负责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中涉及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商店严查严管;指导安全头盔销售企业做好进货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工作目标:提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知晓率,全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达到20%以上,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10%以上。
各基层单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工作目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5%、70%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以上。
一是瞄准“三个100%”,推动示范引领。各基层单位内部人员实现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100%、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70%以上;实现1所学校、2个示范村(居)委、3个示范规模单位(100人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100%;快递、外卖行业实现头盔佩戴率100%;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70%以上。
二是瞄准“一个拓展”,完成延伸督导。镇教委引导和督促广大师生、家长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力争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家长及学生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坚持严管严查严处。南翔派出所落实对骑乘摩托车未佩戴头盔,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的严管严查严处,形成高压整治态势。对路面查获的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强化警示教育,特别是对快递、外卖骑乘人员要通报其所属企业单位。
四是坚持定期评估通报。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要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头盔佩戴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辖区村(居)委、企事业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开展抽查。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工作目标: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科学评测,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可行的工作机制,认真查找、分析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长效常态开展有关工作,提升市民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各基层单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固化成功经验做法,经常性组织开展交流、演示、取经活动,确保行动更加深入、更有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宣传”环节,增强佩戴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镇党群办要牵头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主题,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每月在学校、居(村)委、企业、商场等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幸‘盔’有你,‘带’我出行”安全守护行动主题宣传、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在各自辖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的重要作用。
3、加强劝导提示宣传。各村(居)委组织开展制定“守护行动”宣传计划,逐家逐户开展相关告知活动,督促辖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要充分发挥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作用,把好“出门关”,在居民车辆上道路行驶前对居民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提示。
(二)抓好“佩戴”环节,加强头盔普及
1、注重示范性佩戴的引领。各单位要切实开展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明确工作责任及奖惩措施,并纳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头盔佩戴率100%的目标,为推广安全守护行动做出示范引领。确定南翔幼儿园、静华村、翔源社区居委、盒马鲜生超市、新翔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示范推广单位,率先实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头盔率100%。南翔派出所要督促快递、外卖企业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同时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督促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必须达到100%头盔佩戴率。
2、注重重点人佩戴的引领。镇教委要在全镇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幼儿园、中小学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通过“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和督促广大师生、家长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三)抓好“查纠”环节,消除安全隐患
1、加强研判评估精准施策。南翔派出所要深入分析研判本镇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规律特点,加强对商场、学校等大流量路段和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企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倒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充分应用明查暗访、视频抽查等方式,跟踪测评、定期通报各单位、各属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
2、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南翔派出所要加大上道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情况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查纠工作力度。其中,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在《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改前,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待《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改后,依据新《办法》提供的法律依据,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罚力度。在此过程中,要借助“智慧公安”赋能,加强科技应用,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推广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工作是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重心下沉,靠前指导。同时,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行动的工作方案及推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不断完善常态治理机制,协调解决在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嘉翔府发〔2020〕5号(关于印发《2020年南翔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