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04000-2020-032 | 发布机构: | 南翔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30日 | 文 号: | 嘉翔府发〔2020〕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发〔2020〕2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南翔镇居住区垃圾分类专管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20年度南翔镇居住区垃圾分类专管员绩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度南翔镇居住区垃圾分类专管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我镇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义务,促进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经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面推行物业保洁员“一岗双责”制度,并对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专管员实行绩效管理,特制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南翔镇辖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推行物业保洁员“一岗双责”的居住区。
二、实施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5月1日至6月30日为试行阶段)。
三、管理对象
符合绩效管理范围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专兼职垃圾分类专管员。垃圾分类专管员由居住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组协商确定。
四、绩效管理标准
垃圾箱房、亭棚式投放点:500元/月;
流动式投放点:400元/月。
五、绩效管理项目
每月开展4次专项检查,对现场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拍照记录:
(一)设施设备类
1.小区内无消毒除臭设施、投放点无破袋工具、投放点无洗手设施、投放点无除臭消毒记录、分类驳运机具不符合要求(未设置分类标识、标识不正确),每发现1次扣20元;
2.四分类垃圾桶不符合要求(颜色错误、标识错误、缺盖或破损),每发现1处扣10元。
(二)动态管理类
3.垃圾桶满溢、小区内有小包或散落垃圾,每发现1处(包、件)扣10元;
4.垃圾桶内垃圾混投,每发现1处扣20元;
5.混装驳运或车辆标识与驳运垃圾种类不符的,每发现1次扣200元,并当场移交城管执法部门。
六、补充规定
1.在垃圾分类工作中,个人或单位有突出表现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后,奖励100元;
2.根据市分减联办反馈,每次测评均达到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标准的,年终一次性奖励500元/个投放点。
七、工作流程
1.南翔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社区反馈各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专管员前一自然月绩效(绩效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2.本绩效管理办法由南翔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嘉翔府发〔2020〕2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南翔镇居住区垃圾分类专管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