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1302000-2019-014 | 发布机构: | 南翔镇 |
生效日期: | 2019年10月22日 | 文 号: | 嘉翔府﹝2019﹞1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嘉翔府﹝2019﹞121号关于印发《南翔镇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现将《南翔镇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下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南翔镇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现就本镇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落实,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构建更有温度、更有韵味、更有魅力的“小美南翔”。
第二条:主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政府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镇党委和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权维稳、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组织机构。镇成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镇长和镇总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镇总工会副主席和镇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业办、镇社会治安综合办、镇社区管理办、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镇财政所、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镇文化体育中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镇安全生产检查所、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镇教委、镇房屋管理事务所、镇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总工会副主席和镇办公室的副主任兼任。
第四条:议题确定。联席会议议题的确定,以“政府牵头协调、工会为主筹备、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协商确定”的形式,由镇政府有关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以及镇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出席会议。其他出席会议人员,可根据每次会议具体内容确定,同时还可以邀请基层党政干部和职工代表、劳模先进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
第五条:会议内容。联席会议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向工会通报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并就将要出台的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生产安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决策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工会向政府通报当前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协商解决办法,调解处理各种矛盾,构建区域性劳动关系和谐氛围。
(三)研究政府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有关措施。工会向政府提出自身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解决的有关事项,以及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进程中需要政府支持的相关问题;
(四)其他需在联席会议讨论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会议筹备。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领导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准备会议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由镇办公室负责拟定印发,并协调政府方参加会议人员。
第七条:会议议程。联席会议原则上由镇政府领导主持,一般会议议程包括:
1.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
3.研究讨论并协商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4.双方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5.形成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印发。
第八条: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根据会议纪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总工会及其所属工会抓好落实,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协调小组领导汇报,并向下一次联席会议报告。